女听众:有一个同修她想来澳洲,但有一个孩子。师父之前节目中有给她看图腾说,她本来不应该有婚姻的,但是她已经有一个三岁的女儿了。现在她的先生和她闹离婚,她想利用三大法宝能够化解,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,但是先生及先生的家人都坚持立刻离婚。若孩子的抚养权归为同修,先生家里人不按中国的法律规定给抚养费,给的特别低,扬言说:“同修不同意就起诉同修”,并还要以佛法为借口,来捏造事实攻击同修。他想请问师父,师父讲过学佛人尽量不要打官司。先生家无一人信佛,甚至同修的公公曾经谤佛,同修为了孩子的慧命,她是否还要坚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呢?
师父答:随缘吧。她如果真的能够让自己孩子能吃饱用好了就好了。去争什么了,像这种老公你跟他争什么,他自己以后有自己有果报的。(好。)什么意思?我告诉你,这种男人不是男人,有责任心不啦?这种还叫男人?家里一家子都不是东西了。好了。(那她离婚之后,可以直接来澳洲吗?)不知道,随缘吧。(好,感恩师父。)